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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繼續教育如何轉到異地?
發布日期:2023-12-14 14:48:01 點擊數:0
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1)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2)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所以參加網絡繼續教育考試及格后,由繼續教育機構(即網校)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的登記,不用本人回原地辦理。
1、可以代辦。
2、需攜帶:***原件、調轉登記表(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代辦需要:代辦人***原件、調轉人***原件或復印件、調轉登記表(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流程:自行登陸河北省會計信息網→會計人員管理系統→調轉登記→填寫調轉信息提交申請申請→打印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
4、有信息變更、繼續教育未完成等情況時調轉會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至畢業年度視同參加繼續教育,但是需要提供畢業證到財政部門做記錄;非會計專業學生視同社會人員,需從取得證書第二年度參加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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